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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3日 星期日

第十三次大事記

政二B 06114208 劉志謙


承諾共同海岸監測 彰化七離岸風場海岸審查過關



2018年12月21日
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15639

今(7)日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海審會)審查彰化外海四家離岸開發商的七個風場。四家業者承諾共同環境監測至少一年兩次,除監測海岸地形也增加水質監測,範圍從海纜上岸共同廊道擴大到鄰近近岸海域影響地區,最後大會決議七個風場均通過審查。
距離2018年底僅剩一週,離岸風電開發商如果能拚今年底以前跟台電簽好購售電合約,就能取得長達20年每度5.8元的躉售電價,否則可能就是明年度的預告價格5.1元。而簽約的先決條件就是通過海審、並取得籌設許可。七處風場雖通過審查,但要在有限時間內完成補正與審查程序,仍須與時間賽跑。

海纜共同廊道上岸  業者擴大生態監測範圍

今審查的七處風場,分別是沃旭能源的大彰化東南與大彰化西南、海龍的海龍二號與三號、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的彰芳與西島,以及中鋼的中能風場。
根據《海岸管理法》,海審會審查以近岸海域(30公尺等深線或三浬)為主,中能風場的27.46平方公里位在近岸海域,須提出風場風機配置等資料,其餘六家風場都不在審查範圍,審查重點在海纜上岸部分。
海纜從彰濱工業區經防波堤海底下方進到陸地,此處為彰化北廊道。(右側為陸域風機)攝影:陳文姿
海纜從彰濱工業區經防波堤海底下方進到陸地,此處為彰化北廊道。(右側為陸域風機)攝影:陳文姿
七個風場與陸地連結的海纜都在彰濱工業區崙尾區的海堤上岸,通稱為「北側共同廊道」,預估纜線達24條(部分預留),經協調後纜線不交錯,不過微調後的確定版到14日才定案。
由於審查性質近似,第一案沃旭能源審完後,主席接續以同標準要求其餘風場。在生態調查部分,七風場承諾共同調查。原承諾是明年開始,一年一次,以「北側共同廊道」為範圍,監測項目為海岸地形變遷、生態調查。經審議後,所有業者同意海岸地形變遷調查每年二次,並增加水質監測。範圍也擴大,以近岸海域區域為主,北從「北側共同廊道」,南以中能風場為界。
此外,開發商均承諾海纜經潮間帶時選擇擾動最小的工法;當未來漁業主管機關規劃海洋牧場,開發商願積極配合;施工前與漁會達共識;崙尾西海堤跨越要經工業局同意等。沃旭另承諾增加海堤結構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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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各風場海纜上岸路徑。資料來源:彰芳風場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

年底簽約躉購價格大不同   海審成簽約最後關卡 

根據經濟部上月底預告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離岸風電20年收購價可能會從今年每度5.8元降至明年的5.1元,因此在今年取得較優費率對廠商來說至為關鍵。距離年底不到十天,雖然七個風場都通過審議,但營建署表示,業者仍需依承諾與委員意見補正文件,經查核、簽報,預計需二天才能發出海岸地區的「特定區位許可」。
經濟部能源局組長陳崇憲解釋,要在今年與台電簽署購售電合約(PPA)要先取得能源局的電業「籌設許可」與「同意備案文件」,目前都在平行審查中,就缺海岸管理審查。
目前,達德能源位在雲林的允能風場、上緯位在苗栗的海能風場均已拿到籌設許可。陳崇憲澄清,業者須依規定通過工業局的「產業關聯效益」審查,但這並非籌設許可的必要文件,此外,動工前還要取得「施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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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審會趕在年底前排審,今天會議不中斷連開近五小時,外界質疑內政部配合廠商「加速審查」。營建署署長吳欣修特別澄清,彰化縣府已於9月送件,為減少海纜上岸的影響,營建署特別要求業者協調海纜路線,因此減少生態衝擊、減少爭議,並縮短審查時程。
中鋼執行副總王錫欽表示,中鋼肩負國內風機產業零組件國產化、並進軍國際市場的重擔,中能風場將是60多家國內廠商練兵之處,並非只為中鋼。沃旭能源亞太區總經理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也以開發25個風場的經驗,承諾會以全球一致的高標準在台建置風場。

心得:
    前面幾周的大事記已經有提到離岸風電對台灣綠能產業的發展可能帶來的邊際效益,這周的新聞則是說明了離岸風電在發展上必須要和原生環境以及產業共存,必須有定期的審查機制來觀測環境的變化,畢竟綠能產業本來就以永續發展為目的,透過這些周全的處理方式,相信未來能夠逐步發展成熟。

第十二次大事記

政二B 06114208 劉志謙

陸域小風機躉購費率大砍22% 公民電廠與社區電網堪憂


2018年12月14日
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15493

經濟部29日預告2019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除了離岸風電、地面型太陽能降幅均超過12%,降幅最大的就屬陸域小型(小於20瓩)風機,從每度8.6685元降到6.7968元,降幅21.6%。
除了降每度躉購費率外,風機級距也從30瓩降到20瓩,超過20瓩就屬大型風機,費率掉到每度2.5124元[]。能源局解釋,這是反映成本與合理利潤計算的結果,並非刻意打壓小風機,不過業者與民間團體仍然認為,小風機費率調降將不利分散式發電與社區公民電廠的發展。
2019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預告)

分散式運用資源 社區公民電場憂小風機費率降

針對小風機費率大降,經濟部提出兩個理由,一是不鼓勵小風機群聚效應,二是國際陸域風電趨勢不再區分容量大小。
中小型風力機發展協會祕書長許中駿指出,風機的設置要搭配風場條件,有些場域不適合大風機,卻適合小風機發展。國內在自製3瓩小型風機技術成熟,也有業者投入30瓩小型風力機的開發,從研發到製造生產需要2-3年時間,如果明年躉購費率大降,恐讓業者面臨倒閉的風險。
除了業者,在彰化台西籌設公民電場超過一年的許震唐也指出,公民電廠要盡可能的利用地方擁有的資源,風力、光電、生質能、地熱、小水力都是選項,小風電費率大降將讓公民電廠的發展受限。
他解釋,大家以為公民電廠只要有太陽光電就夠了,但實際上很多偏鄉的屋頂老舊,重新施作不符合成本。以社區電廠經營20年來看,夏天有太陽能、冬天有風力,互補應用才能支撐財務更穩健。
許中駿說明,中小型風力機因點狀設置、佔地面積不大,在風況好卻無法運用的畸零地都可以設置,進一步活化土地。都會區正在發展的智慧能源社區則會配備太陽光電、小風機,利用風光資源互補,再加上儲能,構成微電網。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認為,小風機效能雖然沒大風機好,但能提供分散式發電。現在也才剛起步階段,量能小,大多是本土產業,實在不應該被打壓。
能源局組長陳崇憲否認因小風機發電效率不佳,而政策引導費率調降。他表示,政策鼓勵所有綠電,不會刻意排擠小風機發展。
他澄清,這次費率調降是參考海關資訊、國內小風機設置案場的發票、加上業者合理利潤計算出來的。廠商可以再提出佐證資料來,費率審定會會重新檢視。
社區架設具有太陽能、風力發電及儲能的智慧微電網系統。資料照片,陳文姿攝。
社區架設具有太陽能、風力發電及儲能的智慧微電網系統。資料照片,陳文姿攝。

小風機群聚惹議  協會建議限制間距

這次躉購費率在小風機級距的調整與彰化王功養殖專區的風場個案有關。業者將地號分割成72筆規避地目變更,密集設置450隻小風機,引發土地利用與景觀爭議。
陳崇憲指出,這類開發應走土地變更編定,不希望其它業者比照這種做法,因此調整級距,當然也需要配合管理辦法修正。他強調這還不是定案。
許中駿建議兩種方式,一是回歸到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小型風機定義,放寬單一地號裝置容量合併計算30瓩,鼓勵業者朝向高功率小風機發展,避免過度密集與切割地號。二是規範有限定設置條件的小型風機專區,例如間隔至少四至五倍風機葉片長度。
目前仍在躉購費率預告期間,經濟部預計12月辦理聽證會後,審定會重新討論才會訂出正式費率。
彰化王功養殖區的小風機群聚引發爭議。圖片來源:林育朱
引發爭議的小風機群聚,位於彰化王功養殖區。林育朱攝。
※ 註:有安裝LVRT(低電壓持續運轉)為2.5438元,未安裝LVRT者2.5124元。

第十一次大事記

政二B 06114208 劉志謙

「以核養綠」過關  經濟部正式公告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



2018年12月05日
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15348

11月25日凌晨,由「以核養綠」方發起的全民公投第16案確定過關。中選會於30日公告結果,經濟部今(4)日公告電業法第95條第1項自2018年12月2日起失其效力。
公投第16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該條文訂定核電不再運轉的期限,通稱「2025非核家園」條款。
該條文取消引發各界爭議。立委黃國昌指出,廢除期程不代表核一、二、三能延役,也不代表核四能重啟。但該案領銜人、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於公投通過後表示,延役、核四、蘭嶼核廢料、與新建核電機組都在規劃中。
受到此案與第七案公投要求以平均每年降低1%火力發電的影響,經濟部正重新盤點能源供需、預計2個月內提出新的能源配比。核電廠延役也被廣泛討論,屏東與新北均表態反對。核一廠1號機運轉執照今天正好屆滿40年,成為第一座走入除役階段的核能機組。
16案公投以近590萬的同意票數、且超過投票權人數1/4的門檻通過。此案屬於複決案,依《公民投票法》第30條規定,《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於中選會公告日算至第3日起,失其效力。
2018-11-25  001
第16案公民投票結果。圖片截取自中選會官網
《電業法》修正案於2017年1月三讀通過,是台灣電業市場50年來最大架構改革。打破台電壟斷,將電業分為發電、輸配電、售電,並讓民間綠電公司加入發電業與售電業,台電切割為發電、輸配售電二家子公司。
心得:
    此公投案本身問題重重,也陷入和其他案一樣的文字遊戲,用美其名“養綠”,但卻看不到有任何實質的養綠計劃,讓人不禁質疑:那為什麼不直接以重啟核四來做提案名稱?許多民眾對核電以及綠能產業根本沒有基本常識,抑或是對內文根本沒詳讀,看著“以核養綠”就蓋同意了,但主文根本就只是提要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而已啊!此外,這種專業的技術政策,真的適合全民公投嗎?

第十次大事記

政二B 06114208 劉志謙

綠能躉購費率預告 離岸風電與地面太陽能大砍1成


2018年11月30日
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15241

經濟部29日預告2019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其中,離岸風電由每度5.8498元降至5.1060元,大降12.71%,地面型太陽能也從每度4.2943調降至3.7728元,降12.15%。經濟部表示,廠商還可以在預告期間,或是12月的聽證會中提出資料反應成本,經討論後才會正式公告費率。
為鼓勵再生能源發展,政府以固定費率(躉購費率)保證收購再生能源電力20年,是廠商決定投資與否的關鍵指標。國內離岸風電才剛發展,馬上遇到費率大減,風電商認為將不利國產化。此外,為鼓勵民眾裝設屋頂太陽能,今年在小容量(1到20瓩)屋頂型太陽光電屋頂的降幅較低。至於討論多時的太陽能板回收機制,將預先收取廢棄回收處理費,暫估每瓩1千元。
2019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預告)

離岸風電發展兼具提升國內產業鏈任務  經濟部:已納入計算

考量國際再生能源成本年年下滑,躉購費率幾乎年年調降。 但國內離岸風電才剛起步,經濟部又規定廠商一定比例在地採購,躉購費率成為離岸風電發展關鍵。公告前廠商已頻頻喊話,希望費率維持在今年每度5.8498元的水準。預告費率一出,離岸風電大廠表示此費率將損及國產化。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解釋,這次的計算除了參考國外建置費用,也將國內外產業成熟度差異,國內產業學習後成本下降的趨勢、以及投資台灣必須額外付出的成本,如期初調查、併網、漁業補償、除役等都納入考量。
能源局局長林全能也承認,國產化確實會增加廠商成本,目前數據呈現的是通用情況,但廠商有個別遭遇的數據。現在僅是預告費率,廠商可以在兩個月的預告期、或是聽證會上提出佐證資料,證實國產化導致成本增加的數據,審定會會再進行討論。
除了費率外,這次也訂出離岸風機年售電量每瓩 3600度的門檻,超過門檻的電力將改以簽約當年度的迴避成本躉購(以2016年度的迴避成本為例,每度為1.95元)。
位於苗栗外海的離岸風機。潘佳修攝。
位於苗栗外海的離岸風機。潘佳修攝。

小型風機下降最大   屋頂太陽能降幅微調

除了爭議最大的風機外,這次大型陸域風電(20瓩以上)降幅為8.06%,小型(20瓩以下)陸域風機降更下降達21.59%,是此次降幅最大的類別。能源局組長陳崇憲解釋,政府不鼓勵小風機群聚,所以裝置容量的級距也加以調整。
2019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預告)
在太陽光電部分,陳崇憲說,由於小容量屋頂型太陽能有助於分散式發電,僅微幅調降,並鼓勵民眾加裝屋頂太陽能。至於原本的離島地區、北部區域、採用高效能模組、及參與綠能屋頂的躉購費率加成機制則維持不變。
考量太陽能使用年限約20-25年,今年底太陽能板回收機制即將出爐,將預先收取廢棄處理費。能源局暫估每瓩回收費1千元。

第九次大事記

政二B 06114208 劉志謙


【我們的島】抵抗高電價 伊達邵的起步


2018年11月19日
環境資訊中心轉自公視 【公視《我們的島》節目—抵抗高電價 伊達邵的起步】
https://e-info.org.tw/node/215045

台灣有個地方,居民收入很少,但每度電的電費,卻是一般住家的兩倍以上,可以說是全台最貴。今年9月底,他們決定自費裝設太陽能板,期望藉由綠能,讓被電費壓得喘不過氣的居民,鬆一口氣。
日月潭邊遊人如織、餐飲店林立,隔著一條街來到邵族的部落伊達邵,老人家在家,卻連飯都捨不得煮。陳賢美是邵族的先生媽(祭師),原本住在日月潭碼頭附近,九二一地震時,房子被震垮,和受災族人一起搬到組合屋。
日月潭邊遊人如織、餐飲店林立,隔著一條街就是邵族的部落伊達邵。
日月潭邊遊人如織、餐飲店林立,隔著一條街就是邵族的部落伊達邵。
日月潭邊遊人如織、餐飲店林立,隔著一條街就是邵族的部落伊達邵。
地震震垮了族人的房舍,但是高額電費卻壓垮了生活,為了省電,沒人敢裝冷氣,連煮飯也是一起煮來吃。居民想出各種方法節電,包括在屋頂開縫隙,利用自然採光,避免開燈。雖然竭盡所能,省了再省,最害怕的還是收到電費單。
為什麼伊達邵部落的電費會如此昂貴?原來早期這裡是邵族的水田,1970年代政府為了蓋山地文化中心,強制徵收族人土地,但是文化中心營運沒幾年,就成為廢墟。九二一之後住家毀壞,邵族人回到這塊祖居地自力造屋,經過19年,有能力重建的都回到原本的住家,沒能力重建的仍有20多戶,就一直住在這。
居民想出各種方法節電,包括在屋頂開縫隙,利用自然採光。
居民想出各種方法節電,包括在屋頂開縫隙,利用自然採光。
邵族人沒有土地所有權,而地方政府計畫將土地BOT另做他用,多年來邵族人無法合法承租或取得祖居地,導致無法申請水電,只能申請臨時用電,所有住戶共用一個電錶。
臨時用電費率是以1.6倍計收,族人曾繳過每度十元以上的電費,十多年來總共繳了600多萬的電費。直到2016年,才終於以農舍名義申請到電力,不過還是20多戶共用一個電錶,以累進電價的最高價(每度六塊多元)來計費。
臨時用電費率是以1.6倍計收,族人曾繳過每度十元以上的電費。
臨時用電費率是以1.6倍計收,族人曾繳過每度十元以上的電費。
這幾年有許多部落裝設綠電,邵族人意識到綠電可能是解決高電價的一條出路。2018年,部落管理委員會跟立委與環保團體聯繫,促使台電協助部落改採三段式時間電價。另一方面部落會議也通過,動用部落共同基金,在活動中心屋頂架設5KW的太陽能板,可以提供組合屋白天用電,晚上則使用較便宜的離峰用電。根據台電人員估計,可以省下一半的電費。
這幾年有許多部落裝設綠電,邵族人意識到綠電可能是解決高電價的一條出路。
這幾年有許多部落裝設綠電,邵族人意識到綠電可能是解決高電價的一條出路。
雖然只是5KW的光電板,對邵族人來說,卻是部落能源轉型、能源獨立重要的起步。裝設光電板後,一個月來已經替部落省460多度電,這只是第一波,部落希望未來有第二波、第三波,透過社會大眾的協助,一步步邁向能源獨立。
目前太陽光電依規模大小,每度發電成本約在3.5到5元之間,或許這樣的成本,還是有很多人覺得太貴,但是對伊達邵族人來說,卻是相對便宜的選擇。九二一地震的19年之後,伊達邵終於擺脫電價枷鎖,藉由綠電找到族群自主的可能。

心得:
    台灣的累進費率電價對偏鄉居民非常不公平,平均收入都已經夠低了,還必須付更高的電價,我認為偏鄉居民有他們的居住正義,但以目前來看政府高官沒辦法解決這類問題,所以草根的綠能產業力量就非常重要,我認為除了民間自發的綠能發展,有關單位也必須更加著墨並且規劃,讓偏鄉民眾至少能維持一定的生活品質。


第八次大事記

政二B 06114208 劉志謙


建築價值鏈分析 瑞士學者:水泥業還可大幅減碳80%


2018年11月14日
環境資訊中心綜合外電
https://e-info.org.tw/node/214886

根據瑞士的研究,建築業若能提升價值鏈的效率,可將污染排放減少高達80%。學者認為,如果結合碳捕捉與封存(CCS)技術,到2050年甚至可以將排放降為零。
水泥工廠。astrid westvang(CC BY-NC-ND 2.0)
水泥工廠。圖片來源:astrid westvang(CC BY-NC-ND 2.0)
瑞士聯邦理工學院(蘇黎世聯邦理工學院)和洛桑綜合理工學院(EPFL)的研究人員表示,水泥和混凝土業要達到碳中和並不容易,但技術上可行,並且可以透過適當的投資來實現。
研究人員表示,如果導入更有效率的生產方法於整個建築業價值鏈,該產業便可達成巴黎協訂目標——全球暖化「遠低於2°C,目標1.5°C」。
所有類型的建築都會用到水泥和混凝土,不管是家庭住宅、學校、道路或橋樑,佔全球所用材料的一半以上。根據非營利組織「歐洲氣候基金會」委託進行的研究,如果歐洲水泥產業是一個國家,它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整個比利時。
建築業的特殊減排挑戰是,不到40%的排放來自用於生產水泥的能源,剩下約60%來自石灰石的化學分解——即使水泥廠100%使用再生能源,這個過程仍需要大量的熱量、大量排放二氧化碳。
好消息是,瑞士研究人員發現,現有技術就可以大幅減少這些排放。
「我們研究價值鏈中的所有階段後發現,減少1990年代80%的二氧化碳排放目標,可以在不使用碳捕獲和儲存技術的情況下達成。」學者於10月31日發表報告。
報告提出可在建築價值鏈中不同階段實施的十項技術,從混凝土和礫石生產到工程辦公室、營建和拆除公司。研究人員表示,這些都是可以快速大規模實施的成熟技術。
「這些減碳措施可以用相對低的財務成本來實現,某些情況下甚至可以省錢,」瑞士聯邦理工學院(EPFL)建築材料實驗室主任史奎文納(Karen Scrivener)認為,若再加上碳捕獲和儲存(CCS),排放可以進一步降至零。
但作者提醒,在整個建築產業的價值鏈中,實現大幅減碳仰賴不同參與者的共同合作,並表示應採取措施以鼓勵這種合作。
「歐洲水泥產業同業工會」(CemBureau)執行長卡本諾(Koen Coppenholle)對研究結果表示歡迎,並強調「需要一種協作方式」,關注「如何廣泛實施生命週期績效以加速產生結果」。
最近一份壓力團體CDP的調查報告中,歐洲水泥公司被列為全球環境表現後段班,在低碳技術創新方面似乎落後於印度水泥生產商。
這份報告還批評該產業「遊說政策制定者」,進而破壞歐盟的氣候政策,如訂定二氧化碳排放權的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

第七次大事記

政二B 06114208 劉志謙

「叫學生怎麼呼吸?」曄揚石化緊鄰國小 躲工業區免環評


2018年11月08日
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14844

由中油與日商KHNC、兆豐銀行合資,投資金額高達137億元的石化廠曄揚公司,緊鄰高雄小港的鳳鳴國小約200公尺,也鄰近鳳林國中、鳳鼻頭社區,卻因為選址在高雄臨海工業區而免環評而引發爭議。
8日上午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金煙囪文化協進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向環保署遞交公民告知函,要求依環評法對曄揚公司的開發行為實施環評。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最後終於遞交公民告知書給蔡鴻德主秘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中)最後終於遞交公民告知書給蔡鴻德主秘(右)。

替120位鳳鳴國小學童請命 環署主秘接下告知書

「如果石化廠只要躲在工業區就免環評,下一個壓迫民眾、壓迫小學生的工廠可能出現在高雄林園,也可能出現在任何人住家附近的工業區。」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王敏玲認為此案是指標性的案例,她痛批,此案若成,未來一個一個石化廠可能蓋在各地無論是否經過環評的工業區內,惡夢將沒完沒了;而且,光就個案來看,曄揚有藉由分割土地來規避環評的嫌疑。
王敏玲質疑說,曄揚設廠後產製過程極可能排放或逸散多種有害空氣污染物(Hazardous Air Pollutants)其中甚至包括一級的人體致癌物「1,3-丁二烯」及二B級的可能人體致癌物「乙醛」,但居然不需經過環評,附近的居民及學生家長對這個開發案會增加什麼污染毫無所知,「這是何等嚴重的環境不正義?!」因此環團與居民一行10多人,要為了120位鳳鳴國小的學童,一起向環保署請命。
他們原定向環保署陳情並遞交公民告知書,但環保署僅派綜計處科長出面,團體代表紛表抗議不接受,堅持不遞交給科長,現場僵持不下,直到最後環保署主秘蔡鴻德才出面接受團體代表的陳情與告知書。

石化廠躲在園區免環評 律師批:臨海工業區根本沒有環評過

從地籍圖資料顯示,開發行為所坐落區域之下方尚緊鄰一筆空地(即藍色區域),經查所有權人為曄揚公司的母公司中油公司,而該筆土地是2017年8月31日始從曄揚廠所坐落的土地分割出來。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這筆土地(面積2.4735公頃)與曄揚所宣稱開發面積9.248公頃加總,即為11.7215公頃,屬於附表二所定大於10公頃而應實施環評的開發行為,故可合理懷疑開發單位曄揚乃藉由土地分割方式為規避環評,故政府應依職權釐清藍色區域的空地作何使用?是否有二期或擴廠的規劃等。
曄揚開發案面積位置圖
曄揚開發案面積位置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協助提出公民告知函的律師簡凱倫表示,曄揚開發行為位址與鳳鳴國小距離僅約200公尺,但卻因為位在工業園區內而免環評。這是因為今年4月修正發佈的子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的附表一,將石油化學中間原料工業限縮為設置「園區外」者始應實施環評,「園區內」者屬於附表二,依規定僅開發面積十公頃以上者才須環評,附表一增列「園區外」的理由為「鼓勵開發行為進駐於園區內」。
簡凱倫認為,環評法是出於「預防原則」,要對污染進行「事前」評估與管控的法律,回顧環評法第5條,明訂只要「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就應實施環評,這才是環評法的本意。
簡凱倫說,雖然這條環評法授權了環保署在制訂認定標準,但母法意旨僅授權就何謂「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進行具體及類型化的規範,至於「鼓勵開發行為進駐於園區內」,則顯非環評法授權目的,此部分恐已違背母法授權範圍。
況且,過去臨海工業區並沒有經過環評的工業區,當然也沒有計算到曄揚。因此他主張,認定標準的附表一、附表二所謂的「園區內」及「園區外」,應僅限於「經過環評審查之園區」。臨海工業區根本沒有做過環評,怎可現在可以包進石化廠?

「血腥」高值化 石化大舉發展 民眾恐承受更嚴重空污

王敏玲批,雖然國光石化爭議後,馬政府宣示石化業轉為「量在外,質在內」的高值化方向發展,只會發展「附加價值率大於30%」的石化產品,曄揚宣稱是中油跨入高值化市場重要一步,但廠址卻緊鄰住家、國小,這種高值化根本是「血腥的」。
曾在大林蒲當地擔任幼稚園園長多年的金煙囪文化協進會發言人陳玉西,今日代表大林蒲鳳興里里長洪富賢出席。她指出,臨海工業區有800多根煙囪,就在社區居民的旁邊,空氣污染非常嚴重,而當地里長洪富賢經常接到居民生重病來申請住院補助,或是得癌症忍受痛苦直到死亡的消息,心裡一直很沈重。
鳳鳴國小家長會副會長林宏歷說,他的小孩現在唸鳳鳴國小四年級,他代表鳳鳴國小的所有家長,以學童的健康為出發點,堅決反對曄揚石化廠設置於國小旁邊。林宏歷強調,鳳鳴國小已經59年了,臨海工業區的工廠是後來才來的,他們已經很不滿,更不能接受曄揚設廠的地方就校舍之間那麼近,還不用做環評,學生現在就常聞到怪味了,以後要叫這些小學生怎麼呼吸?

心得:
    曾經在高雄工業區附近的朋友家住過一陣子,儘管有著一段距離,但工業區的排煙以及各種空氣中的污染還是觸目可及,不管是對人類呼吸以及環境上都是沈重的負擔,雖然知道這是台灣的重工業產區,但還是對此景有點擔憂,而現在看到這種躲在工業區的石化公司,更是怒不可遏,希望司法以及各種環團能持續施壓,不要再讓這些偷雞摸狗的商人荼毒人類的健康還有環境。

第六次大事記

政二B 06114208 劉志謙


趕2023年前併網 3彰化外海離岸風電 纜線確定改走北側廊道



2018年10月31日
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14736

離岸風機的遴選、競價陸續完成後,眾多風場開始整合纜線共同廊道上岸的調整,31日第342次環評大會,確認通過了位在彰化外海的西島、彰芳及中能三案的環差案,主要都涉及了新增北側共同廊道上岸規劃。
北側廊道
位在彰化外海的西島、彰芳及中能三離岸風機計畫,都確定改走北側共同廊道上岸。取自簡報。
三案都是因應經濟部能源局的遴選結果,此三案在原環評中,提出要從南側共同廊道上岸,但由於台電併網的基礎建設要到2025年才能使用,但他們必須在2024年前完成併網,因此改走將較快完工的北岸廊道。三案皆計畫從彰濱工業區崙尾區海堤上岸,西島、彰芳將送至彰一開閉所或彰工升壓站,中能將送往彰一開閉所。
因為變更上岸點,三案的海纜、陸纜因此增加長度、開挖土方量也將因此增加,例如西島的海纜從13公里增加到22或23公里、彰芳從13公里增加到24或27公里、中能的土方從陸域升壓站的9萬2250m3或海上變電所方案1萬8525m3變成北側工同廊道上岸的10萬6200m3
在同為CIP的手上西島、彰芳兩案中,由於業者主動承諾在陸域施工使用的車輛與機具的排放上,要符合比照柴油車三期以上排放標準,或加裝濾煙器,經討論後,定義為以三期柴油車的「NOx排放0.2g/BHP-hr」為標準,或提出二者差值排放量之抵減措施。
環署空保處表示,目前法規上對施工機具並沒有排放標準,但是2012年以後出廠的最新型機具就可符合,也就沒有抵換的問題,環保署長李應元以「最佳可行性」的概念來解釋這個作法。大會並認為,為求一致性,接下來包括中能等其他案子,也將一致要求。
心得:
    離岸風電污染相當低,而台灣位處季風帶,平均風速相當俱有發展離岸風電的潛力,雖然目前技術成本偏高,但在政府的政策推動以及各國廠商的加入,對投資效益和未來綠能發展都是一大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