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9日 星期日

第十二次大事記

系級:政二B
姓名:蔡博宇
學號:06114244

打中油澎湖油庫漏油 環署公告為整治場址
時間:2018/12/10 13:48
作者: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0日電
內容: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0日電)中油澎湖油庫去年發生漏油事件導致地下水受污染,環保署今天公告該場域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中油必須在3個月內提出地下水評估計畫,並在計畫審核後6個月內提整治計畫。
    中油澎湖油庫去年發生漏油事件,外漏汽油量約63公秉(6.3萬公升),污染土地面積約0.8公頃,根據地下水水質採樣檢驗結果有多項物質超標。
    其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測值為33.2mg/L,超出管制標準10mg/L,苯測值為0.537mg/L,超過地下水管制標準0.05mg/L的10倍以上,甲基第三丁基醚測值為120mg/L,超出管制標準1mg/L的120倍,萘測值為0.515mg/L,超出管制標準0.4mg/L。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副執秘倪炳雄告訴中央社記者,透過檢測數據等項目進行初步評估後,計算出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為2358.19分,達1200分以上,所以環保署依照相關規定,今天公告該場域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公告中油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倪炳雄指出,該場域被公告為整治場址後,依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14條,澎湖縣政府會通知中油必須在3個月內提出土壤及地下水調查與評估計畫,待此計畫經審查後,會再通知中油在6個月內提出整治計畫。
    此外,倪炳雄表示,中油油庫漏油,澎湖縣政府日前已公告中油廠區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50萬元,中油隱匿油庫漏油的部分則裁罰600萬元,但因為該場域已被公告為整治場址,所以原本裁罰的50萬將上修為75萬,總計裁罰中油675萬元。(編輯:陳怡璇)1071210
心得:
    海洋被喻為生命之母,佔地球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面積。對人類而言,學會如何與海洋共生,是一輩子的課題。在人類的諸多活動中,有時卻因一時疏忽,造成海洋無以彌補的傷害。如核災、石油等汙染,都對人類、海洋帶來嚴峻考驗。
    中油澎湖油庫自從去年爆發漏油事件,不只土地及地下水遭受汙染,更對海洋水體帶來威脅。需知我們生活中的用水均來自以世界為整體的水循環,一旦汙染爆發,影響的絕對不僅僅只有當地,其惡果必將由全體人類共同面對、承擔。
    汙染既然已經發生,事後除了檢討汙染成因,更要仔細思索如何預防二次汙染甚或是下次汙染之發生。很多災難的發生並非人類技術不足以事先做好防護,而是人類總是要等到災難發生的那一刻,才明白環境「預防勝於治療」的可貴。
    環境保護絕非臨陣磨槍、臨渴掘井所能達成,而必須從每個人的生活開始思索、落實,並逐漸回饋於社會。我想,唯有人們打從心底明白綠色主義、環境保護之真義,才會明白與大自然相處是多麼可貴而不易,並覓求與自然共榮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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