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 星期五

第一次大事記

濫倒廢棄物10年賺逾億 土庫鎮代父子遭判刑

政四B 陳妍伶 04114230
時間:2018/09/28 20:13
出處:蘋果日報
內容:
    雲林縣土庫鎮代吳讚樓父子經營廢棄物處理公司,從2005年起以合法掩護非法,將燃油鍋爐集塵灰等未經處理的事業廢棄物堆放、回填,不法獲利逾億,環保局卻得花公帑5.2億來清運善後,雲林地方法院今依《廢棄物清理法》判吳讚樓有期徒刑8年、兒子吳振安2年4月,法官並斥責吳讚樓「身為民意代表,不思以身作則,違法行事,肆無忌憚、膽大妄為,危害鄉里,有愧民意代表身分,並帶給民眾最壞的示範,有宣告褫奪公權之必要。」
    判決指出,東佶公司是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負責人吳讚樓(63歲)、吳振安(35歲)除賺取合法利潤外,尚有配合政府機關執行環境保護政策的功能及社會責任,但二人為節省成本,非法處理廢棄物,將未經處理的燃油鍋爐集塵灰、漿紙污泥、紡織污泥等事業廢棄物,堆放、回填在斗南、土庫1.5公頃承租農地,2016年遭環保署環境督察大隊查獲,估計10年來載運近6萬公噸事業廢棄物,不法獲利逾億元,雲林縣環保局估算,代清運這些廢棄物的費用高達5.2億元。
     雲林地方法院今日審結全案,法官以違反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共3罪,判處有期徒刑共8年10個月,合併應執行8年,禠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400萬元,沒收不法所得7209萬元;吳讚樓兒子吳振安同樣違反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共2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應執行2年4個月,併科罰金90萬元。吳讚樓父子經營的東佶公司罰款2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指出,環保局代清運費用要向吳讚樓父子追償,檢方目前已查扣吳讚樓父子、媳婦名下財產、拍賣犯罪工具挖土機等,累計繳入國庫5103萬元。(寶智華/雲林報導)

心得:
      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廢棄物的非法棄置、不當利用與處理設施不足,三天兩頭躍上媒體版面,幾乎快成為每日專欄了,即使現在有越來越多人開始重視環保議題,但在利益與公利的取捨,許多不肖廠商大多選擇前者。
    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但自由民主並不是毫無章法的,這些廠商在獲利的同時也應當有所限制,不能使他們無限上綱,廢棄物的議題是全民的,台灣也是大家的,不該被少數人的私利使讓台灣陷入環境污染的風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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