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8日 星期日

第八次大事記

黃國昌嗆為何不提核四重啟公投 以核養綠:已收到20萬提案書

政二B 06114250 蘇柏宇
新聞來源:TELA,https://e-info.org.tw/node/215017。
新聞日期:2018年11月16日

內容:
今(16)日中選會進行公投第16案、通稱「以核養綠」第四場公投意見發表會。由該案發起人之一廖彥朋擔任正方代表、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擔任反方代表。回應黃國昌質疑「以核養綠」公投內文無法讓核一、二延役及核四重啟,廖彥朋透露,現階段已蒐集20萬提案書支持重啟核四。


16號公投案第四場辯論正方代表廖彥朋說明能源配比。圖片截自公視直播
16號公投案第四場辯論正方代表廖彥朋說明能源配比。圖片截自中選會直播
對於外界散布核廢料處理很簡單,可以一人一瓶帶回家的說法,黃國昌重砲轟清大核工學者不負責任,世界先進國家除了芬蘭特殊地質外,均無法處理,但學者只會畫大餅的說,這個以後都辦得到。

16案意向不明? 正方:已收集20萬提案重啟核四

「以核養綠」方提出的公投第16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對於這項條文無法達成啟用核四,黃國昌質疑,正方為何不發起重啟核四公投,或是核一、二延役公投,才能讓社會真實面對核能風險、及對後世的責任。
黃國強調,他不是在為民進黨政策辯護,非核家園是過去二、三十年來長久討論達成的社會共識。對此,廖彥朋反駁,去年八一五大停電後,民意已經轉向,民調顯示六成民眾支持核電,年輕人甚至高達七成。
「實際上在我們推動廢除電業法95條第一項的同時我們也在同時推動(核四重啟公投)當中。」廖彥朋表示,他們在推核四重啟的公投,已蒐集提案書高達20餘萬,是當年廢除核四的二倍以上,顯示民眾對於核四的期待。
黃國昌回應,核四興建過程太多問題、被譏為拼裝車,擁核的前政府時期進行的試運轉也沒通過,文件待補。2016年核二廠大修剛結束,隨即發生避雷器箱爆炸事件,原能會調查至今無法給出確定答案。在這種情況要求無條件支持核電,是不負責任的作法。

以核養綠不看好天然氣、再生能源  強調核能才是選擇

辯論一開始,廖彥朋首先以台灣是孤島,宣揚核能與燃煤才能做為穩定、便宜的電力來源展開,但他強調「減煤唯一的工具就是核能」,核、煤只能二選一。
至於天然氣,他提醒去年發生八一五大停電的大潭電廠機組就是使用天然氣。反觀核能使用多年,「從未奪走一條人命」。
黃國昌表示,「以核養綠」提出的核能20%、燃煤40%,再生能源10%,天然氣30%說明這比非核家園目標的燃煤更多,減碳效果更差,以核一、二、三廠過去多項核安事件提醒核能不像專家聲稱的安全。對於廖彥朋以核燃料裝填一次可使用一年半,燃煤、燃氣、再生能源供應均有風險,黃國昌反問,三座核電廠被攻擊的話,風險會低於天然氣嗎?


16號公投案第四場辯論反方代表黃國昌以核二廠事故說明核安風險。圖片截自公視直播
16號公投案第四場辯論反方代表黃國昌以核二廠事故說明核安風險。圖片截自中選會直播
黃國昌指出,核電成本並不是只有1元,加上除役至少2.43元,這還是在除役成本被低估至少3000億情況下的成本。日本智庫評估福島核災處理費用還要6-20兆台幣,「核電並不便宜」。廖彥朋則指出,幾兆元會分攤在所有電力,重啟核電後電費是下降的,核電是最便宜的。

核廢料一人一瓶  黃國昌砲轟清大核工不負責任專家

辯論最後一段,黃國昌重砲轟向核工系教授。他指出,之前有人散布除役沒有困難、核廢料很安全,可以一人一瓶帶回家的說法。他問,「這是清大核工系教授支持的嗎?」
他問,核廢料處置這麼簡單,為何到現在科技先進國家無法處理?除了芬蘭有特殊地質外,美國猶卡山核廢料永久貯存場至今共和、民主兩黨均不贊成,台電、原能會也提不出核廢料最終處置計畫。
他嗆最專業、理性的清大核工應該拿出核廢最終處置計畫,不要「天空畫大餅」,說有第四代反應爐可以讓核廢料變不見,連能不能成功、要花多少錢都不知道,就要民眾買單。
個人心得:
        本周六(24)就是地方選舉與公投投票日,而針對能源議題朝野也是爭論不休,從民進黨主張2025年建立非核家園,到重啟核四、延長核電廠延役予以核養綠,都各有人支持。然隨著2025年逐漸接近,國內近年又發生多起大停電案,使民眾開始關注為何電會不敷使用?
        然我認為,核電並非不好。使用核能發電,可以有高經濟效率的發電,比起火力更少了空氣汙染的危害。但為什麼這麼好的能源,大家還是為此爭論不休?
        在我國,所有的低階核廢料都儲藏在蘭嶼,就支持核能的人來講,主張防護夠完善、輻射並不會外洩,果真如此嗎?那為何不直接儲存在核電廠隔壁,更省去運送成本?為何大家都避而遠之?我甚至覺得,難道說出這些話的人,都不會心虛嗎?
        我承認,包括我在內,都使用過核能發電帶來的便利,然隨著意識的抬頭,更有車諾比、福島核災的前車之鑑,我很難想像台灣一個海島,能夠承受這樣的社會成本嗎?針對提出我國核電並未造成任何一人死亡這種想法,更是堪憂其思維,若屆時我國發生重大天災,核電廠接連爆炸,狀況形同滅國,到那時我們真的能接受如此龐大的傷害嗎?
        另外我認為,支持核電者始終避而不談的,就是核廢料處理問題,以及丟棄蘭嶼的低階核廢料處置,支持者應研擬出相關更完善的配套措施,更針對過去將核廢料丟棄至蘭嶼的行為予以說明。我想說的是,蘭嶼人並非次等公民,核能是我國全體人的共業,不該心安理得地享受利益,卻將風險加害予他人,甚至已有補助就想搪塞並合理化自己的思維與行為,甚為可惡,故不應享受利益而不承擔風險,至少自身是戰戰兢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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