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郭安柔
班級:政二B
學號:06114221
思考HK
日期:2018-11-09
【標題】林超英:垃圾徵費──遲來13年的希望
【內文】
消息傳來,政府下定決心推行垃圾徵費,為源頭減廢作出實質行動,我和不少關心香港環境的朋友都熱烈鼓掌,覺得終於盼到都市廢物大幅縮減的曙光,回望過去,我們等了足足13年!
2005年政府提出《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 》,文件開宗明義說:「建議利用簡單而有效的經濟誘因,按照「污染者自付」原則、倡導市民加強循環再造,減少棄置廢物。」又毫不含糊地說:「廢物收費是促使大家改變習慣的最有效方法。」文件同時突出「源頭分類」和「支持回收業」促成大部份垃圾化為可以重用的物資,大幅減少需要終極處理(如壓縮堆填)的廢物,可惜2005年剛好政府換人,政策塵封了13年,現在才重見天日,不過「遲到好過冇到」。
香港遠比南韓台北慢
我們真的遲到得很厲害,南韓和台北先後於1995年和2000年實施垃圾徵費後,人民都把可回收的「垃圾」化為回收物料,剩下的真垃圾大幅減少至每人每日0.4公斤左右,至於香港十多年來徘徊於1.3公斤左右,香港自稱是先進的「國際大都會」,但垃圾量是人家的三倍,令人汗顏。
十多年來,政府的遲疑也許源於捉摸不透民間對垃圾徵費的態度,幸好經歷過擴充將軍澳堆填區的大辯論,民間對垃圾問題的認識已經提高了不少,對堆填區的規模不斷擴大深惡痛絕,明白再不能「垃圾照揼」,否則永無寧日,加上膠袋徵費的成功經驗,認識到收費是改變市民行為的有效辦法,現今支持垃圾徵費的民氣遠比十多年前高。
質疑不能阻止垃圾徵費
政府宣布垃圾徵費後,有些人提出這樣或那樣的質疑,例如回收配套未做好、市民會到處亂棄垃圾逃避徵費等,這些確是需要認真處理的問題,但是不成為阻止垃圾徵費的原因。
正如2005年文件所說,「徵費」、「源頭分類」、「回收」構成都市廢物的整全解決方案,這個複雜的體系怎樣啟動真的不好說,但是總要下定決心踏出第一步,「徵費」執行,其他就可以有機地調整配合了,事實上環境局同時提出一系列與回收有關的措施,顯示出這個方面的努力,我們不應只顧潑冷水,而忽視相關部門做好事情的熱心。
民氣是政府的指南針,鼓勵立法會配合,及早通過有關法例,讓全港市民投入消減垃圾的共同事業,以及給機會香港追上跑在前面的南韓和台北。
2005年政府提出《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 》,文件開宗明義說:「建議利用簡單而有效的經濟誘因,按照「污染者自付」原則、倡導市民加強循環再造,減少棄置廢物。」又毫不含糊地說:「廢物收費是促使大家改變習慣的最有效方法。」文件同時突出「源頭分類」和「支持回收業」促成大部份垃圾化為可以重用的物資,大幅減少需要終極處理(如壓縮堆填)的廢物,可惜2005年剛好政府換人,政策塵封了13年,現在才重見天日,不過「遲到好過冇到」。
香港遠比南韓台北慢
我們真的遲到得很厲害,南韓和台北先後於1995年和2000年實施垃圾徵費後,人民都把可回收的「垃圾」化為回收物料,剩下的真垃圾大幅減少至每人每日0.4公斤左右,至於香港十多年來徘徊於1.3公斤左右,香港自稱是先進的「國際大都會」,但垃圾量是人家的三倍,令人汗顏。
十多年來,政府的遲疑也許源於捉摸不透民間對垃圾徵費的態度,幸好經歷過擴充將軍澳堆填區的大辯論,民間對垃圾問題的認識已經提高了不少,對堆填區的規模不斷擴大深惡痛絕,明白再不能「垃圾照揼」,否則永無寧日,加上膠袋徵費的成功經驗,認識到收費是改變市民行為的有效辦法,現今支持垃圾徵費的民氣遠比十多年前高。
質疑不能阻止垃圾徵費
政府宣布垃圾徵費後,有些人提出這樣或那樣的質疑,例如回收配套未做好、市民會到處亂棄垃圾逃避徵費等,這些確是需要認真處理的問題,但是不成為阻止垃圾徵費的原因。
正如2005年文件所說,「徵費」、「源頭分類」、「回收」構成都市廢物的整全解決方案,這個複雜的體系怎樣啟動真的不好說,但是總要下定決心踏出第一步,「徵費」執行,其他就可以有機地調整配合了,事實上環境局同時提出一系列與回收有關的措施,顯示出這個方面的努力,我們不應只顧潑冷水,而忽視相關部門做好事情的熱心。
民氣是政府的指南針,鼓勵立法會配合,及早通過有關法例,讓全港市民投入消減垃圾的共同事業,以及給機會香港追上跑在前面的南韓和台北。
【心得評論】
台灣每年製造好幾百萬公噸的垃圾,不論是掩埋、焚燒都對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不僅僅影響到野生動物,甚至連人類本身也受其害。因此,如何使垃圾減量成為一個很重要的議題。事實上,台灣的垃圾回收與近年推動的各項垃圾減量政策在世界算是數一數二,但我們絕對不可僅滿足於此,即使回收率增高了,其中可利用的量卻不多,且民眾對於如何回收這件事也還是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如紙類,沾過油的紙類若與沒沾過的混合,那等於整袋都不能被回收了,因為沾過油的紙類是要與乾淨的分開的,並不能直接放一起回收。再來,其實台灣的回收政策還是有誘因不足的部分,如德國就對超市購買的瓶罐實施壓瓶費,這筆費用若民眾於下次消費100%回收使用完畢的瓶罐,就可退回,以此達到100%的回收率。台灣在這部分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絕不可自滿於現狀,而訴諸於金錢的誘因絕對是個很好的辦法,正如同塑膠袋改以不得免費贈送這點、清潔費隨袋徵收等政策之所以能有效果,正是讓人民有不想花錢的心理出現,只是若為貪圖方便,這些金額又似乎太過於不痛不癢了,或許德國的保證金制度就是未來台灣可以參考的一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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